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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通过新法令以配合欧盟外资审查框架法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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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了一项法令,配合欧盟的外资审查框架法案对法国外国投资控制制度进行改革。该新法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改革统一了法国外资控制的行业范围,并且释明和简化了授权程序。

新规出台前,受外资控制的行业清单会根据投资者是否来自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而作区分。新规生效后,无论外国投资者的国籍,受外资控制的行业均与欧盟《2019/452号条例》中所列出的一致,包括:

(1)《欧洲联盟运作条约》(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附件一所定义的有助于国家粮食供应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或分销;

(2)与政治或一般事务有关的新闻出版物的编辑、印刷或分销;

(3)与“关键技术”有关的研发活动。

新规出台前,任何可能受控制的外国投资都必须向经济部备案以获得事先授权。在正式提交授权请求之前,外国投资者或目标公司可以通过确认程序向经济部咨询特定投资是否属于受控制范围。无论是正式授权程序还是确认程序,经济部均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决定。但如果经济部要求投资者进一步补充信息,则审查期可能更长(例如三个或四个月)。

新规生效后,授权程序被简化,等待时间将被缩短。在收到授权申请30个工作日内,经济部长须根据请求作出决定,审查结果包括:(1)认定该投资无须取得授权;(2)无条件准予该投资的授权;(3)需要对该投资进行额外的审查以确定附条件的授权是否足以保护国家利益。对于第三种情况,经济部长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额外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授权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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