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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封锁期间的民事诉讼时效计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6      点击量:
南非   诉讼程序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0年3月26日,南非的司法和惩教部发布了《2002灾难治理法案》项下有关第10号规则的指令,这些指令将适用于(新冠疫情导致的)封锁期间,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期间。尽管这些指令制定了诉讼的相关规则,但本文旨在强调其中涉及封锁期间民事通知、庭辨事项的时效计算方面的变化。

该指令第五条(c)项规定:

法庭规则所确定的所有时间限制均应暂停计算,应于国家灾难状态结束或失效后重新开始计算,除非司法官在紧急且重要情形下做出特定命令。

首先,第五条(c)项所称的“国家灾难状态”应理解为指的是“封锁期间”。

其次,时效的暂停计算仅仅适用于那些并不紧急、重要的事项。值得一提的是,该指令,与许多其他已刊登于公报的指令一样,并未对重要申请进行定义。该指令将某事项定义为“某项紧急或重要的法院申请和听证,包括在某受指控人士首次出庭时的保释金申请,或如果不在封锁期间进行将会导致实质不公正的事项”。

该指令继而提供了封锁期间可执行的特定书面命令,以及封锁期间可进行的家事法律服务。重要申请故而应被理解为该指令附件B项下所规定的重要服务的相关申请,其涉及到南非合作治理与传统事务部门于2020年3月25日对新型冠转肺炎所作的回应。

总结而言,在计算民事通知、庭辨事项的时效时,我们不应将2020年3月27日(含本日)至4月16日(含本日)期间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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