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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对哪些主体之间争端具有管辖权?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6      点击量:
        

根据《华盛顿公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心对于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因为直接投资而产生法律争端,且在双方达成书面调停协议并提交中心后,对该争议具有管辖权。需要注意的是,调停协议一经提交并被中心接受后即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