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库 > 印度尼西亚 在印度尼西亚,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点击量: 根据《仲裁法》第八、第九条的规定,双方间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有效,则该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同时仲裁协议应当具备如下内容: (一) 争议的标的; (二) 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 仲裁员姓名和住所; (四) 仲裁地; (五) 仲裁庭书记员的姓名; (六) 仲裁期限; (七) 仲裁员同意仲裁的意思表示; (八) 争议双方同意承担仲裁费用的意思表示。 否 上一篇 在印度尼西亚,在双方事先已约定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当地法院是否有权介入纠纷? 下一篇 在印度尼西亚,被申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会有什么后果? 相关文章 在印度尼西亚,仲裁中,当事人需要向仲裁员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哪些文件作为证据? 2018-12-26 在印度尼西亚,仲裁的裁决可否上诉? 2018-12-06 在印度尼西亚,一方当事人请求免除仲裁员,但对方当事人不同意时,应当如何处理? 2018-11-30 在印度尼西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反诉,是否应当与原诉合并仲裁? 2018-11-27 在印度尼西亚,仲裁最长期间是多长时间? 2018-11-23
在印度尼西亚,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点击量: 根据《仲裁法》第八、第九条的规定,双方间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有效,则该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同时仲裁协议应当具备如下内容: (一) 争议的标的; (二) 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 仲裁员姓名和住所; (四) 仲裁地; (五) 仲裁庭书记员的姓名; (六) 仲裁期限; (七) 仲裁员同意仲裁的意思表示; (八) 争议双方同意承担仲裁费用的意思表示。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