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条例》即将于5月1日正式落地施行,《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值此行业发展重要窗口期,以协同・赋能・可持续为主题的商事调解行业闭门交流会在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顺利举办。
本次会议特邀全国各地12家商事调解组织高层管理者,以闭门深度研讨形式,围绕商事调解制度落地实施、商调事业价值定位、行业生态规范建设、机构运营现实难点、跨境商调协同发展等全维度行业核心议题畅所欲言、深度思辨,广泛汇聚行业发展共识,共商我国商事调解行业长期规范可持续发展蓝图。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创始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李磊明应邀参会。
本次闭门交流会采用开放灵活的交流机制,参会各机构同仁自由发言、坦诚交流,直面当前行业发展痛点堵点问题,结合各自机构运营实践经验、属地政策环境、业务探索成果充分研讨思辨,全方位研讨探究行业未来发展路径。
与会专家围绕五大核心问题开展集中讨论,结合行业实践形成广泛共识与建设性见解:在行业定位与边界规范上,与会各方达成高度共识,明确需推进民商事调解分轨运行,划定人民调解与商事调解的服务边界、运行属性及权责范畴。同时厘清商事调解区别于诉讼、仲裁的独立价值,规避裁判化偏向,坚守自愿、灵活、协商自治核心属性。
针对机构运营与政策保障,专家们指出,当前制度扶持政策仍有不足,商事调解仍局限于纠纷分流,尚未成为独立完整的争议解决机制。在现行格局下,大家建议机构管理与服务对标仲裁规范,提升“调解+仲裁”双向转化价值,调裁协同拓宽案源,并稳步拓展市场化直受案件规模,实现稳健运营。
围绕行业生态与合规发展,专家们建议,健全调解协议效力保障体系,推动其法律地位与仲裁裁决对标,为专业商事调解开通快速处置通道,构建公共与市场化调解互补的良性生态。同时厘清金融纠纷调解与债务催收的区别,坚守中立原则,防范无序内卷。大家还认为,要推动调解向商事交易前端延伸,配套完善服务细则,搭建自律体系,积极为商事活动提供全链条服务,全方位提升商事调解服务能级。
关于行业协同与长远发展,专家们倡导树立全国行业共同体理念,搭建区域合作平台,推动机构相互赋能,实现制度、流程、收费标准共享,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家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的衔接机制,统筹本土与境外机构培育,加强国际交流,打造中国商事调解品牌。
在行业培育与体系建设上,专家们认为,当前行业配套细则尚不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处于起步阶段,全行业需找准细分赛道、良性错位发展,强化跨区域互联互通,深化人才培育、跨机构协作等领域合作,构建健康可持续的行业生态。
全体参会同仁达成共识:以本次交流会为起点,深化全国机构经验互鉴、资源共享,携手推动我国商事调解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