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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治论坛 ▍ 董晓敏: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应该贯彻诚实信用原则

来源:原创  日期:2017.03.14 人气:484 


3月11日下午,受主办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董晓敏做客第二十七期深圳法治论坛,为大家解读自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本期论坛由深圳市法学会、南山区人民法院和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共同举办,300余名听众参加了本次活动。论坛不仅吸引了很多知识产权专业的律师、法务、学者,还吸引了不少来自其他领域的听众。

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主持论坛


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吴力夫致辞


董晓敏法官发表主旨演讲


董晓敏法官在论坛伊始为听众介绍了本次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和过程、司法解释所遵循的指导思想,随后结合典型案例对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做了详细解读。

“诚实信用原则其实贯彻了本次司法解释制定的全过程。这一次《商标法》的修改明确把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条文中。”董晓敏法官对比目前国内比较严重的商标领域恶意注册现象就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

针对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董晓敏法官列举了“特朗普”“印象丽江”“上海国际电影节”等案例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谈及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关涉的“混淆可能性”时,董法官通过2005年的“长城”与“嘉峪长城”案、2012年的“GAP”案与大家进行了生动、详实的分享。


在对话环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瑜瑜(左二)担任嘉宾主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娟敏(左一)、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谢群(右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承恩律师(右一)从审判、理论和律师实务等不同角度与董晓敏法官展开了讨论。


现场座无虚席


主办方代表与嘉宾合影:从左到右依次为深圳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郝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谢群、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南山区人民法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娟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瑜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罗剑青、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吴力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董晓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光伟、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詹旭伟、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马东红律师、南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童武、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承恩律师、蓝海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


论坛结束后,蓝海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为朱谢群教授颁发专家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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